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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有哪些条件?

    信息发布者:高寨村电子商务
    2017-12-08 13:52:35   转载

    现在是2017年12月1日,不知道题主家的危房改造申请有没有被审批下来。我还是为大家提供一些关于危房改造的最新动态吧!因为就在前几天,财政部发布2018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预算指标,27个省份预算指标总额为185.9162亿元。

    各省分配资金情况如下!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省份 预算指标

    合计 1859162

    河北省 50238

    山西省 50441

    内蒙古自治区 67738

    辽宁省 25715

    吉林省 27224

    黑龙江省 68849

    江苏省 13448

    安徽省 60317

    福建省 8002

    江西省 73385

    山东省 12543

    河南省 52101

    湖北省 64889

    湖南省 123456

    广东省 21962

    广西自治区 79037

    海南省 9802

    重庆市 22695

    四川省 205311

    贵州省 107891

    云南省 345472

    西藏自治区 3879

    陕西省 39927

    甘肃省52563

    青海省 30709

    宁夏自治区 12609

    新疆自治区 228959

    各地区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不一!

    据了解,全国各地区对于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有所差异,下面就以安徽省、湖南省和江西为例,为大家整理一下上述地区的危房改造补贴标准,仅供参考,实际情况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安徽
    粮油市场报了解到,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
    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2万元;修缮加固户0.6万元。
    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1万元,修缮加固户0.4万元。

    江西
    据悉,江西省对所属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其他贫困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每户补助不得低于1.8万元;
    对属于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原中央苏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家庭的对象,每户补助不得低于1.45万元;
    低收入贫困户的对象,每户补助1.1万元。
    对于房屋进行修缮加固即可安居的困难农户,不区分经济困难类型,每户补助3500元。

    湖南
    从湖南省政府部门获悉,该省实施差异化危改补助政策,将补助标准分成3000元至4万元多档,切实避免普惠制和平均主义。
    优先支持特困农户实施危房改造,开展重点帮扶,将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包括残疾孤儿)、低保对象、重大疾病、失独、自然灾害等特困家庭列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对象补助标准最高可达到4万元。

    所以,各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标准不同,但申请流程大同小异,希望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能够借此机会改善自己的住房条件!

    《粮油市场报》官方账号首发于在悟空问答!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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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地圈  农地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总监05-02 13:22 关注

    1、农村危房改造有哪些方式?

    答:农村危房改造分原址重建、修缮加固、集中改造三种方式。

    (1)原址重建。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重建。

    (2)修缮加固。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3)集中改造。对于生存条件恶劣、灾害频发、生态保护、水源地保护和压矿搬迁等重点区域的贫困村,实行整村易地搬迁建设。

    2、农村危房改造的条件有哪些?

    答:(1)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政策要求。

    (2)农村房屋经鉴定为D级危房,且未列入近期整村搬迁范围内的。

    (3)农村房屋经鉴定为C级危房,且未纳入本年度拆迁计划的。

    3、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对象重点是哪些农户?

    答: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

    4、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来源及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方式有哪些?

    答:(1)资金来源。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按照中央下达的任务数,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改造户给予一定的补助,省级财政也有一定补助。

    (2)补助资金拨付方式。改造后的房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以“一卡通”、“一折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5、危房改造有哪些要求?

    答:(1)对于享受财政补助的农村危房改造,应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原址重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

    (2)对于不能享受财政补助的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原则为原址、原合法建筑面积,檐口高度不应超过3米,确因居住需要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住宅建筑面积,进深不应超过7米。

    (3)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抗震安全等标准,提高房屋的居住舒适度和安全度。

    (4)实行开工单制度。农户在开工前必须取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村镇建筑工程开工单》,没有取得开工单的项目一律不得施工。办理开工单需提报以下材料:

    ①县级审批手续;

    ②农户与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村镇建筑工匠)签订的施工协议;

    ③必要的建筑施工图纸(满足抗震、节能等规范要求)。

    (5)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乡镇人民政府乡建办对村民自建住房进行地槽验线,加强施工期间安全、质量管理,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及技术指导;

    6、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农村危房想进行改造该怎样操作(适用于原址重建及修缮加固方式)?

    答:(1)农户自愿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五保低保等证明材料。

    (2)村民会议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退回申请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乡镇政府入户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村镇建设管理处)。审核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县级审批。县住建局村镇建设管理处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组织县住建局规划、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人员现场进行规划审查、房屋拍照、鉴定、分级。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根据住房危旧程度,核定改造方式及补助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5)三方签订协议。县村镇建设管理处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反馈到乡镇人民政府后,乡镇人民政府(甲方)、村(乙方)、户(丙方)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协议书四份,三方各一份,报县住建局村镇建设管理处一份),明确三方责任、改造后房屋建筑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拨付方式等内容。

    (6)建设实施。农户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进行建设,改造住房设计图纸可以选用有关部门推荐的通用图,也可以使用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村镇建筑工匠)的设计方案。

    (7)房屋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由县村镇建设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置“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标识。

    (8)资料备案。农户纸质档案资料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由乡镇整理完善后报县村镇建设管理处备案。

    7、不能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的农村危房想进行改造该怎样操作(适用于原址重建及修缮加固方式)?

    答:(1)农户自愿申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危房改造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等证明材料。

    (2)村委会审查。村委会接到危房改造申请后进行审查,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沂水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建(修)房申请审批表》,汇总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退回申请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对申请人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汇总报县住建局规划部门,同时组织规划、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规划初审、房屋拍照及鉴定。

    (4)县级审批。县规划局依据社区详细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5)农户保证。农户取得审批手续后,向乡镇人民政府乡建办做出书面保证,确保按照审批内容进行建设。

    (6)建设实施。农户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进行建设,改造住房设计图纸可以选用有关部门推荐的通用图,也可以使用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村镇建筑工匠)的设计方案。

    (7)房屋竣工验收。房屋竣工后,由农户向村委会提报验收书面申请,村委会汇总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向县住建局村镇建设管理处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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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公园 三农问答达人12-02 13:47 关注

    谢邀。

    首先,能不能改造主要看户口,如果你的户口不在农村,那就没有资格申请。自己没有资格不代表别人不能,比如父母的身份,或者弟弟的身份,只要有一个人的户口在村子里,就有权利申请。

    如何申请就得看当地的政策了,如果涉及到整村改造或者拆迁什么的,别的村民都不可以申请,那你家也就没有机会了。

    如果是村里别的人可以盖,那你满足上述条件当然也可以盖。先去村里主管领导问问具体的步骤和申请流程,按照要求做应该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申请批下来之后建造一般都是有要求的,一般是根据人口,占地面积一般在90-120平米之间,层高一般也有限制,有地方最高2层6米,有地方最高3层10米,这得看当地环境。

    还有很多地方根本不用审批,比如广大中西部地区,东北三省等,有的是地方,想怎么盖就怎么盖,只要之间有钱,只要不占用耕地,只要不侵犯他人,都是可以的。

    简而言之,就是如果有农村户口,且当地允许建房,那就按照当地文件规定走程序就可以了,祝建房成功。

    更多建房知识,别墅设计图纸,请关注:住宅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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